以剛幹事,而無其應,故「有悔」也。履得其位,以正幹父,雖「小有悔」,終無大咎。
[疏]正義曰:「幹父之蠱小有悔」者,以剛幹事而無其應,故「小有悔」也。
「無大咎」者,履得其位,故終無大咎也。
居於內中,宜幹母事,故曰「幹母之蠱」也。婦人之性難可全正,宜屈已剛。既幹且順,故曰「不可貞」也。幹不失中,得中道也。
[疏]正義曰:居內處中,是幹母事也。
「不可貞」者,婦人之性難可全正,宜屈己剛,不可固守貞正,故云「不可貞」也。
[疏]正義曰:「得中道」者,釋「幹母之蠱」義。雖不能全正,猶不失在中之道,故云「得中道」也。
處事之首,始見任者也。以柔巽之質,幹父之事,能承先軌,堪其任者也,故曰「有子」也。任為事首,能堪其事,「考」乃無咎也,故曰「有子考無咎」也。當事之首,是以危也。能堪其事,故「終吉」。
[疏]「初六」至「厲終吉」。
◎正義曰:「幹父之蠱」者,處事之首,以柔巽之質幹父之事,堪其任也。
「有子考無咎」者,有子既能堪任父事,「考」乃「無咎」也。以其處事之初,若不堪父事,則「考」有咎也。
「厲終吉」者,厲,危也。既為事初,所以危也。能堪其事,所以「終吉」也。
幹事之首,時有損益,不可盡承,故意承而已。
[疏]正義曰:釋「幹父之蠱」義。
凡堪幹父事,不可小大損益一依父命,當量事制宜以意承考而巳。對文父沒稱「考」,若散而言之,生亦稱「考」。若《康誥》云:「大傷厥考心。」是父在稱考。此避幹父之文,故變云「考也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