處「大有」之時,居下體之極,乘剛健之上,而履得其位,與五同功,威權之盛,莫此過焉。公用斯位,乃得通乎天子之道也。小人不克,害可待也。
[疏]「九三」至「小人弗克」。
◎正義曰:「公用亨于天子」者,九三處「大有」之時,居下體之極,乘剛健之上,履得其位,與五同功。五為王位,三既與之同功,則威權之盛,莫盛於此,乃得通乎天子之道,故云「公用亨于天子」。
「小人弗克」者,小人德劣,不能勝其位,必致禍害,故云「小人不克」也。
◎注「與五同功」至「莫此過焉」。
◎正義曰:「與五同功」者,《繫辭》云:「三與五同功」。此云「與五同功」,謂五為王位,三既能與五之同功,則威權與五相似,故云「威權之盛,莫此過焉」。
[疏]「九二大車以載」。
◎正義曰:「大車以載」者,體是剛健,而又居中,身被委任,其任重也。能堪受其任,不有傾危,猶若大車以載物也。此假外象以喻人事。
◎注「任重而不危」。
◎正義曰:釋「大車以載」之意。大車謂牛車也。載物既多,故云「任重」。車材彊壯,故不有傾危也。
「有攸往,無咎。」
健不違中,為五所任,任重不危,致遠不泥,故可以往而「無咎」也。
[疏]正義曰:堪當重任,故有所往無咎者,以居失其位,嫌有凶咎,故云「無咎」也。
[疏]正義曰:「積中不敗」者,釋「大車以載」之義。物既積聚,身有中和,堪受所積之聚在身上,上不至於敗也。
以夫剛健為大有之始,不能履中,滿而不溢,術斯以往,後害必至。其欲匪咎,「艱則無咎也」。
[疏]「初九」至「艱則無咎」。
◎正義曰:以夫剛健為大有之始,不能履中謙退,雖無交切之害,久必有凶。其欲「匪咎」,能自艱難其志,則得「無咎」,故云「無交害,匪咎,艱則無咎」也。
◎注「不能履中」至「無咎也」。
◎正義曰:「不能履中,滿而不溢」者,初不在二位,是不能履中。在大有之初,是盈滿,身行剛健,是溢也,故云「不能履中滿而不溢」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