禍福之祥,生乎無所履,處履之極,履道成矣,故可「視履」而「考祥」也。居極應說,高而不危,是其旋也。履道大成,故「元吉」也。
[疏]正義曰:「視履考祥」者,祥謂徵祥。上九處履之極,履道已成,故視其所履之行;善惡得失,考其禍福之徵祥。
「其旋元吉」者,旋謂旋反也。上九處履之極,下應兌說,高而不危,是其不墜於「履」,而能旋反行之,履道大成,故「元吉」也。
[疏]正義曰:「大有慶」者,解「元吉」在上之義。既以「元吉」而在上九,是大有福慶也,以有福慶,故在上元吉也。
得位處尊,以剛決正,故曰「夬履貞厲」也。履道惡盈而五處尊,是以危。
[疏]正義曰:「夬履」者,夬者,決也。得位處尊,以剛決正,履道行正,故夬履也。
「貞厲」者,厲,危也。履道惡盈,而五以陽居尊,故危厲也。
[疏]正義曰:「位正當」者,釋「夬履貞厲」之義。所以「夬履貞厲」者,以其位正,當處在九五之位,不得不決斷其理,不得不有其貞厲,以位居此地故也。
逼近至尊,以陽承陽,處多懼之地,故曰:「履虎尾,愬愬」也。然以陽居陰,以謙為本,雖處危懼,終獲其志,故「終吉」也。
[疏]正義曰:「履虎尾愬愬」者,逼近五之尊位,是「履虎尾」近其危也。
以陽承陽,處嫌隙之地,故「愬愬」危懼也。
「終吉」者,以陽居陰,意能謙退,故終得其吉也。
[疏]正義曰:「志行」者,釋「愬愬終吉」。初雖「愬愬」,終得其吉,以謙志得行,故「終吉」也。